最近在网络上刷屏的“LV老花被判为公共资源”一事,经过核实后发现是误传。8月20日流出的消息称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LV的全部诉求,并认定LV的四瓣花图案源于中国传统的宝相花、柿蒂纹,属于公共文化资源,不能被独占。该说法迅速被大量转发,掀起舆论热潮。然而不到24小时,法院工作人员于8月21日出面澄清:该案尚无一审判决,相关报道不属实。多家媒体核实后也确认,案件仍在审理中,尚无最终结论。
事情的来龙去脉是:原告为路易威登(LV),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(国知局),第三人为广东汕头的个体户黄民耀。黄民耀注册了一枚四瓣花图形商标,国知局审查后认为该商标与LV标识在细节上存在差异,一般消费者不易混淆,因而维持了该注册。LV不服此裁定,于7月16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开庭当天并未宣判。换言之,这是一场LV对行政裁定的司法审查,而不是LV直接起诉个体户的民事侵权案,二者性质不同。
该事件之所以能迅速演变为“法院判LV败诉”和“纹样属公共资源”的假新闻,和此前LV在其他商标案件中获得的胜诉有关。LV近期在国内多起维权行动本就引发关注:例如在与“茉莉奶白”相关的案件中,苏州中院一审认定侵权并判赔1030万元;过去LV对国知局提起的行政诉讼已有五次,一审结果为三胜两负。部分媒体在报道未判决的这一案子时,将未经法院确认的说法写成事实,随后被大量自媒体转载,最终演变成误导性信息。公众对“国际大牌被收拾”的期待心理,使得这一流言更容易传播。 龙8头号玩家
从专业角度看,国知局与LV之间关于商标近似性的判断属于常见争议:国知局认为差异足以避免混淆,LV则认为相似度高、有侵权风险。两方各有理由,最终由法院判定是否撤销国知局裁定,若法院支持LV,国知局可能需重作决定并使相关注册被宣告无效;若不支持,则维持现有注册。这样的司法程序是常态,并不直接等同于“品牌被判败诉”或“纹样被判入公共领域”。
与此同时,LV在中国的门店调整也被放大解读。8月21日,有门店宣布于8月31日停止运营,且西南地区多家门店陆续关闭,曾在该地区的门店数量明显减少,北京首都机场等处也有门店关闭的情况。业内普遍认为这并非撤出中国,而是战略调整:由过去的广泛铺网转为在一线和核心商圈深耕,关停效益较差的门店以集中资源。这种调整会使非一线城市消费者购买便利性下降,但并非全面退出市场的信号。
这次风波暴露出社交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一个问题:符合情绪预期的消息更易被不加核实地转发。事件未决前,许多人就急于站队、传播段子和评论;事后法院澄清,部分转发者也意识到跟风过快。总体来看,这起事件更像是对舆论倾向性的一个提醒:遇到“重大判决”类爆炸性消息时,最好等待权威机构或法院的正式回应再下结论。 龙8头号玩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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